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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22-06-13    作者:许仙凤律师
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约定的划分抚养权;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则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孩子怎么办要看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离婚的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比如说孩子的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
  当然如果有亲戚没有孩子想收养孩子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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