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购买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打入监管账户,才可以签订网签合同

发布日期:2022-08-19    作者:崔新江律师

2022年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房〔2020〕16号)。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一般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银行按揭付款等,是商品房预售的全部销售收入,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属于房企预收账款性质的负债。
《意见》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明确规定监管额度是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由市、县住建部门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条件等确定。
尽管2022年1月29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但该意见仅为规范性文件,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效力层级较低。
《意见》包含了预售资金如何确定商业银行、监管账户的设立、如何确定监管额度、资金如何使用、企业违规挪用将被追责、厘清三方监管部门各自权责等9个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监管额度是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由市、县住建部门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条件等确定。同时规定,预售款包含购房人缴交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部分可由房企提取使用。
《意见》还要求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支出。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在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银行不得擅自扣划;集团公司不得抽调子公司监管资金。
2022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时要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坚持比例原则,切实避免因人民法院保全、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款项导致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无法拨付到位,商品房项目建设停止,影响项目竣工交付,损害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祖权律师
广西桂林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