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发布日期:2023-08-29 作者:张敬辉律师
(一)含义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又称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是指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合同的权利,或者承担合同的义务,即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及于第三人。
(二)具体表现
与合同相对性原则相对应,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也主要表现在合同的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即
1、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的主体为第三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合同订立主体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和承担;
3、合同一方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第三人向合同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意义
在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可能会导致无法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情况下,立法者对社会利益进行综合衡量,将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作为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不足之处的弥补。
有限的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使合同效力及于合同外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基于合同要求合同主体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合同主体可以基于合同要求合同外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交易安全,减少司法成本,亦彰显了法律对于社会实质正义价值的追求。
相关法律问题
- 宋家兴律师关于非法承包引起的债权债务一文太不严谨,突破了合同相对 0个回答
0 - 关于技术合作合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问题 1个回答
0 - 关于技术合作合同对合同相对性的突破 5个回答
0 - 怎么情况下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0个回答
0 - 遇到蚂蚁借呗,钱到APP了,提现没成功,我说不借了,业务员恶言相对 19个回答
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中,机动车方能否就其财产损失向非机动车过错方主张赔偿
- 南京律师韦红露:婚前股权,婚后增资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浅谈建设工程领域的司法鉴定
- 湖北省内监狱地址电话汇总
- 涉外离婚律师韦红露:美国离婚赡养、抚养制度概述
- 债权人诉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路径分析
- 南京婚姻律师韦红露:父母赠与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遭遇配偶出轨赠与财产,婚姻律师韦红露为原配支招追回财产
- 最新司法解释:商品房已售不能正常交付,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工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
- 最高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股权的,不得执行公司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 最高法民一庭:“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也不用用于偿还生前债务!
- 借钱给他人赌博,这钱还要得回来吗?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多赔多少年?
- 关于医疗损害鉴定,患者需要了解的7个知识点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