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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12    作者:陈亮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让多少家庭分崩离析,鸡犬不宁,我们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精神简单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   共债要共签
双方共同签字代表双方借贷合意,毫无疑问是夫妻共同债务(资金给付是另外一个问题),或者配偶事后追认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追认可以是签字,也可以是其它法律行为。
 
二、   没有共同签字也没有追认
这种情况就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能就有很大争议了,这就给债权人、债务人一个善意的提醒。
 
三、   一个人举债的情况之一
如果举债数额比较小的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需举证证明,被告否认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里需要提醒,并不是个人举债就一定是个人债务。
 
四、   一个人举债的情况之二
如果数额比较大的,需要债权人举证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否则,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这里需要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同时需要注意大额借款夫妻一个人签字蕴含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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