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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日期:2024-02-13    作者:黄维宝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的情节的行为。毁损指使公私财物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其使用价值,财物的价值体现在依据其固有属性使用所体现。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应根据财物不同的毁坏情况选择相应的价格认定技术路径和方法。
  完全毁坏财物的损失价格,可通过财物毁坏前的价格扣减毁坏后的残值确定。计算公式:损失价格=财物毁坏前的价格-残值
  部分毁坏财物的损失价格,可通过修正修复费用的方法确定,即以修复毁坏财物基本使用功能和外观所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修复费用为基础,对比修复后和毁坏前的状况,分析其差异因素,修正后确定损失价格。
  计算公式:损失价格=修复费用±修正值-残值 修复费用=更换主材价格+辅料价格+工时费+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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