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拆迁最佳维权时间介绍

发布日期:2024-02-28    作者:孙宇光律师
拆迁什么时候维权好?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很多被拆迁人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错过最佳维权时间,甚至错过诉讼有效期。。
被拆迁人错过拆迁维权时间的原因有很多,过了少则三四年,多则十几年的,错过维权最佳时间的后果就是导致维权成本的增加。
在无意间发现政府在当年拆迁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有的则是生生被拆迁方拖的错过了最佳拆迁维权期,还有的也是在实践中最常见的——因为长期上访、信访,让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迅速解决的问题,拖到超过了法律的保护期。等到看了这些基本的拆迁常识后,才惊觉当年政府主导的拆迁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有的根本就没有见到任何法律文件就稀里糊涂地把字签了,愤而维权,却被告知已过最佳拆迁维权期,拆迁维权难度和成本都会随之增大,最后只能无奈放弃。
对政府的征收行为不满意,走法律途径进行拆迁维权的话,无非就是复议或起诉两种方式。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法也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述法定期间一过,很可能会得到法院一句“起诉期限已过,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告知。
需要注意的是:
1、复议期限60日的申请期的起算点是从老百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而非该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
2、“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可抗力是无法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此外,其他的理由还必须是正当的,如果以我不懂法、不知法等理由来申辩,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法律不会因为你不懂法就会宽宥你;
3、至于后面5年、20年的起诉期限,法律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律师考虑到各种因素是基本上不会接这种案子的,所以,拆迁维权一定要趁早!!!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或认为政府的征收程序违法,就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的拆迁律师,不要慌里慌张地走错拆迁维权路,拖掉最佳维权期。
拆迁什么时候维权最好呢?
拆迁公告,是政府对拆迁行为的告知,当收到拆迁公告或听到拆迁的消息时,此时被拆迁户们就可以提前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了解农村、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标准,做到心里有数,这样就不至于在拆迁办上门“做动员工作”时,脑袋发懵,不知所措;等到最为关键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场时,如果对拆迁补偿款不满意就一定要及时联系拆迁律师来核实一下:补偿类型是否正确、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补偿数额是否合理…..如果得到律师的否定回答,就一定不能签字,及时聘请专业拆迁律师介入,抓住政府的违法点,确认政府征收行为违法或以此施加压力,迫使拆迁方提高拆迁补偿款。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