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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犯罪律师:19名涉台人员电信诈骗案金额核减辩护全流程

发布日期:2026-08-04    作者:张振明律师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辩护痛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近年来刑事打击的重点领域,案件呈现出团伙化、跨境化、链条化的特点。在团伙诈骗案件中,涉案人数动辄十几人甚至数十人,诈骗金额动辄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对于团伙中的个体参与者而言,其具体参与的诈骗金额、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决定了量刑幅度。然而,侦查机关在统计涉案金额时往往采取"总额均摊"或"概括认定"的方式,将团伙总金额与个体参与金额混为一谈,导致部分参与者承担了超出其实际参与程度的量刑后果。
电信诈骗案件的辩护难点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金额认定粗糙——侦查机关往往将所有查实的诈骗金额统一认定,不区分各参与者具体参与的笔数和金额;其二,角色定位模糊——团伙成员的主从犯界限不清晰,技术支撑、话务拨打、资金转移等不同环节的参与者在犯罪中的地位差异巨大,但起诉时可能被同等对待;其三,跨境取证困难——涉台诈骗案件中,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证据的调取和固定存在客观障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面临挑战。这些难点要求辩护律师必须具备精细化的金额核减能力和对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深刻理解。
律师简介张振明律师,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刑事辩护部门主任,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联系电话:15053214579。自2007年起执业至今20余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经办刑事案件数百件,在经济犯罪、电信诈骗、职务犯罪等多类案件中长期深耕,尤其擅长团伙犯罪案件中的金额核减和主从犯辨析。
核心履历
  • 执业20余年,经办刑事案件数百件:自2007年执业以来,始终聚焦刑事辩护一线,对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体系和量刑规则有深度研究,经办案件覆盖诈骗、传销、职务侵占等主要经济犯罪案由。
  • 精细化金额核减能力突出:在多起经济犯罪案件中通过逐笔对账、逐条审查的方式实现金额核减,三案合计核减金额超270万元,形成了系统化的金额审查工作流程。
  • 多起不起诉、罪名变更成功案例:除金额核减外,在强奸罪不起诉、盗窃罪变职务侵占罪等案件中均取得显著辩护效果,体现了全面的刑事辩护能力。
案例深度拆解:19名台湾籍人员电信诈骗金额核减案一、案件背景本案系一起规模较大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案件。该团伙由19名台湾籍人员组成,作案手法为冒充台湾地区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向台湾地区居民拨打诈骗电话,以被害人涉嫌洗钱、诈骗等虚假理由诱导被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提供诈骗话术脚本,有人负责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有人负责资金转移和取现,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
案件侦查机关查实的团伙总诈骗金额达500余万元,张振明律师代理的当事人被指控参与诈骗金额300余万元。该当事人面临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区间,若金额不能核减,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胶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案号为(2019)鲁0281刑初102号。
二、侦查阶段:律师介入与首次会见张振明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迅速前往看守所进行首次会见。在电信诈骗团伙案件中,首次会见的重点与暴力犯罪案件有显著不同,律师着重了解了以下信息:
第一,当事人加入团伙的时间和路径。 律师详细询问了当事人何时加入诈骗团伙、通过何种途径加入、加入时是否知晓团伙从事诈骗活动。当事人陈述称其系经他人介绍加入,加入初期对团伙的具体运作模式并不完全了解,后逐步参与话务拨打工作。这一信息对后续界定当事人的参与时间范围至关重要——如果当事人加入时间晚于团伙部分诈骗行为的发生时间,则该部分金额不应计入当事人的涉案金额。
第二,当事人在团伙中的具体分工。 律师了解到,当事人在团伙中担任话务员角色,负责按照话术脚本拨打电话,但并不参与话术设计、被害人筛选、资金转移等其他环节。这一分工信息为后续主张当事人系从犯提供了事实基础。
第三,当事人参与的具体诈骗行为。 律师逐一询问了当事人能够回忆的诈骗行为,包括拨打电话的时间、对象、是否诈骗成功、成功诈骗的金额等。虽然当事人的记忆可能不完整,但这些初步信息为后续阅卷时的金额核对提供了比对基础。
第四,侦查讯问情况。 确认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被诱导供述或对笔录内容理解不准确的情况。在跨境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对大陆刑事程序不熟悉,容易在讯问中作出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陈述,律师需要对此保持警惕。
三、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分析与金额核减本案阅卷工作的核心任务是金额核减,这也是张振明律师辩护策略的重心。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梳理团伙全部诈骗事实
律师首先对案卷中记载的全部诈骗事实进行了系统梳理,制作了一份详细的"诈骗事实一览表",包括每笔诈骗的发生时间、被害人信息、诈骗金额、资金流向、对应的银行转账记录等。本案团伙查实的诈骗事实涉及数十笔,总金额500余万元,律师将这些事实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形成了完整的时间轴。
(二)逐笔比对当事人参与情况
在梳理完全部诈骗事实后,律师将当事人参与的时间段与各笔诈骗事实的发生时间进行交叉比对。对于当事人加入团伙之前已经发生的诈骗行为,律师主张不应计入当事人的涉案金额;对于当事人虽在团伙期间但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直接参与的诈骗行为,律师同样提出异议。
这一比对工作极为繁琐——需要逐笔核对银行流水、通话记录、被害人陈述与当事人的供述,寻找能够证明或排除当事人参与某一笔诈骗的证据。张振明律师在这一环节投入了大量精力,最终识别出原指控金额中存在将团伙其他成员的行为概括计入当事人名下的情况,涉及金额近百万元。
(三)审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
律师在阅卷中还发现,部分诈骗事实的证据链条存在缺陷:
  1. 银行流水与被害人陈述不匹配:部分被害人陈述的被骗金额与银行流水记录的转账金额不一致,存在金额认定错误的可能性。
  2. 通话记录缺失:部分诈骗事实缺乏能够证明当事人拨打电话的通话记录,仅凭同案犯供述认定当事人参与,证据不够充分。
  3. 资金流向不清晰:部分诈骗款项的资金流向未能完整追踪到当事人参与的分赃环节,难以证明当事人实际获利金额。
(四)提交法律意见书
综合上述审查结果,张振明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金额核减法律意见书,核心内容包括:
  1. 原指控当事人参与诈骗金额300余万元中,有近百万元系当事人加入团伙前已发生的诈骗行为或无证据证明当事人直接参与的行为,应当予以核减;
  2. 当事人在团伙中担任话务员,系从犯,应当按照其具体参与的诈骗金额量刑,不应按团伙总额量刑;
  3. 部分诈骗事实的证据链条存在缺陷,金额认定不准确,应当予以纠正;
  4. 当事人系台湾籍人员,对大陆法律不熟悉,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建议从轻处罚。
四、庭审辩护:核心论点与质证要点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张振明律师在庭审中围绕以下核心论点展开辩护:
(一)金额认定的精准化
律师在质证环节重点对指控金额的证据进行了逐一质证。对于每一笔被指控的诈骗事实,律师分别从以下角度提出质证意见:该笔诈骗发生时当事人是否已在团伙中?是否有通话记录证明当事人拨打了该被害人的电话?银行流水能否对应?同案犯的供述能否相互印证?
通过逐笔质证,律师成功证明了部分被指控金额确实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参与,法院最终在判决中采纳了部分核减意见。
(二)从犯地位的确认
律师主张当事人在团伙中仅担任话务员,不参与犯罪策划、话术设计、资金管理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律师通过引用同案犯的供述、当事人的实际分工情况以及团伙组织结构等证据,支撑了从犯认定的主张。
(三)量刑情节的综合考量
律师还提出了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到案经过、对案件侦查的配合程度等量刑情节,请求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量,给予从轻处罚。
五、最终结果经过辩护律师的金额核减辩护,当事人在原被指控300余万元诈骗金额中,最终核减近百万元。法院综合考虑核减后的金额、当事人的从犯地位以及量刑情节,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12年。
本案案号:胶州市人民法院(2019)鲁0281刑初102号。案件总标的500万元。
虽然当事人仍被判处较重刑罚,但金额核减近百万元的效果,直接影响了量刑基准。在数额特别巨大的电信诈骗案件中,金额的每一笔核减都可能对应数月甚至数年的刑期差异,金额核减辩护的实际价值在此得到了充分体现。
六、案件启示本案对电信诈骗团伙案件的辩护具有以下参考价值:
第一,金额核减是电信诈骗辩护的核心战场。 在团伙诈骗案件中,侦查机关倾向于将团伙总金额与个体参与金额混同认定,辩护律师必须通过逐笔比对的方式,将当事人未参与的部分从指控金额中剥离。这种工作虽然繁琐,但对当事人的量刑影响巨大,是经济犯罪辩护中投入产出比最高的辩护方向。
第二,制作"诈骗事实一览表"是有效的阅卷工具。 在涉案事实众多、金额分散的案件中,将全部诈骗事实以表格形式系统梳理,能够帮助律师快速识别金额认定中的问题点,提高阅卷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从犯认定需要具体分工证据支撑。 在电信诈骗团伙中主张从犯地位,不能仅凭口头主张,必须有同案犯供述、实际分工证据、组织结构分析等多维度证据予以支撑。律师在阅卷时应当有意识地收集这些证据。
第四,跨境诈骗案件的证据审查有特殊要点。 涉台诈骗案件中,通话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可能涉及跨境取证,其合法性和完整性需要特别审查。律师应当关注证据调取程序是否合法、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等问题。
律师办案风格总结张振明律师在本案中展现的最突出特点是"精细化金额核减能力"。在19人团伙诈骗、总金额500余元的复杂案件中,律师没有满足于笼统的从轻辩护,而是投入大量精力逐笔审查诈骗事实、逐条比对银行流水,最终实现近百万元的金额核减。这种"逐笔对账"的工作方式,是经济犯罪辩护中最具技术含量、也最能体现律师专业能力的环节。
在庭审策略上,张振明律师采取了"金额核减+从犯认定+量刑情节"的三层递进式辩护结构——首先通过金额核减降低量刑基准,其次通过从犯认定争取法定从轻减轻,最后通过量刑情节争取酌定从轻。这种分层递进的辩护策略,确保了即使某一层辩护意见未被全部采纳,其他层的辩护仍能发挥效果,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利益。
20余年的刑辩经验使张振明律师对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体系和量刑规则有着深刻理解——他知道在数百页的案卷中哪里可能藏着金额认定的错误,知道哪些证据的瑕疵值得放大,知道如何在法庭上以最有效的方式呈现辩护意见。这种经验积累,是短时间内的案头工作无法替代的。
联系方式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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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振明(执业证号:1370220071029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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