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少缴6年的四金,可以追回吗?

上海 06-04 22:30  悬赏 10  发布者:cynthi…… 给我留言  回答:(6)
从2006年到现在,发现公司一直以最低的缴费标准缴四金,共计少缴10万多。公司发给我工资时,一半是工资交税的,另一半是按照招待费的名义发给我的,但是我根本没有用这笔钱招待任何公司客户,其实招待费就是我的固定工资,只不过没有交税。从2005年到现在一直以2140元为基数缴四金,但我的实际工资已经是这个数目的三倍(包括招待费)。

我现在已经离职,经过几个月的协商公司只愿意赔偿2万元,说是补偿四金是有时效性的,只能补偿一年的,至于前面几年的已经失效了,公司不予补偿。

请问律师们,公司的说法对吗?我再提交给劳动仲裁部门,可以补回以前的四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04 22:58
应该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2-06-04 23:36
公司说的是有道理的。这是现实。而且你还没发就少缴社保金问题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直接提起到法院试试,但结果不会乐观。记住一句话,维权要趁早。
回复时间: 2012-06-05 08:09
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6-05 17:01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回复时间: 2012-06-06 12:43
只有1年的时效的。
回复时间: 2012-06-06 18:23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效是2年,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纳2年的社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