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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湖北-武汉 02-07 22:21  悬赏 0  发布者:hsh719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2月5号提出离职申请,单位没同意,2月7号再次提出,单位同意。表示要本人去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因本人在外地无法到单位办理,现已经委托亲戚代为办理,已经写有书面代理书。到单位办理时,单位却说他们不认委托代理书,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我现在可否不去原单位上班了?新的单位需要离职证明,但我现在开不出来,跟新的单位说明情况是否可以,通过给新单位写个人承诺书保证会在新单位上岗的方式来代替离职证明?对于原单位这种做法我应该找劳动稽查大队投诉还是找劳动仲裁? 补充说明:::单位同意我离职了,我可否到新单位上班了?现在是委托亲戚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原单位又表示不认可委托代理书,不给开具离职证明。那么我现在是否是出现了:“员工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员工赔偿”这种情况?我是否会被原单位提出要求赔偿?
问题补充:
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项条款:由于教育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应在学期工作结束后,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途离职,必须经甲方同意,在接任教师到岗后才能离开,若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造成学生流失的,每流失一个学生赔偿1万元整。

我的岗位是有人可以顶替的,是否能算做中途离职(现在为寒假期间,2月14日才正式开学)???是否算作对甲方造成损失???  

再补充:我在2.5号给校长发短信提出离职,未批准。2.7号再次短信申请,同意离职。但现在他以不认可代理书的理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并说离职证明是人事处出具,现在只是同意离职,相关手续得开学后再办,那我开学后并不能回学校,请我亲戚代办,算我旷工吗?算我会给原单位带来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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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08 09:19
您好,自己离职是要提前30天向单位说明的
回复时间: 2017-02-08 09:38
来电咨询吧。
回复时间: 2017-02-08 09:44
您好!提前一个月办理离职手续即可,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2-08 09:51
你好,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项条款:由于教育行业特殊性,乙方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应在学期工作结束后,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中途离职,必须经甲方同意,在接任教师到岗后才能离开,若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造成学生流失的,每流失一个学生赔偿1万元整。这一条是不合法的,校方现在态度如何?具体可电话咨询我
回复时间: 2017-02-08 10:21
你好,一般离职的话,要看你们公司的规定,如果规定可以直接离职就没有影响。但是如果没有规定的话,一般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的。有什么疑问也可以打电话问我,我可以免费为你提供一些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7-02-08 10:45
建议自己去办理离职手续。
回复时间: 2017-02-08 16:28
单位没有理由阻止的,要找合理的理由离职还可以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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