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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贷款部分需要支付利息吗?

 06-12 13:52  悬赏 5  发布者:360883……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
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间出现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超过了约定的首付款付款时间,但是对于贷款部分只约定了贷款数额,时间并未约定,如果需要按照贷款利息计算赔偿损失的话,贷款部分的利息要算吗?因为毕竟从申请贷款到银行批贷还有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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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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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3时55分
属于已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
追问:

您好,我的问题是贷款部分的利息需要计算吗?

回答:

如果对方构成违约那么你可以计算在内要求一并赔偿

追问:

那贷款从申请到批贷中间也有一段不确定时间,这个利息如何计算?

回答:

以实际产生的为限,对于未来预期损失法律一般不支持

追问:

那贷款利息是未来预期损失吗?

回答:

到现在已经产生的利息损失,就是直接损失,还没有产生的,就是未来预期的

追问:

那就是说贷款不能预期什么时间能从银行贷下来,这部分利息不应该计算了,是这个意思吗?

回答:

是,贷款没批下来,没有利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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