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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的标准

广东-深圳 02-17 08:57  悬赏 0  发布者:Bevonn…… 给我留言  回答:(1)
目前,我在修改机构的管理制度时有一个问题困扰已久,关于产假工资如何发放才算合法?有以下几种说法,您能否给一些专业建议呢?
      说法一:产假期间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生育津贴,不论其职位高低,只要员工认同就可以;
      说法二: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标准发放,如生育津贴低于此标准,则可以按单位标准发,津贴申请下来后归单位;如单位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标准,则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
       说法三:一定得按劳动法说的那样:按该员工前12个月的工资(含各津贴及奖金)月平均标准发放。
       如以上说法,如按说法三执行,将对这类型的机构产生具大压力,所以,希望您能给予意见,像我们这种公益机构,95%以上都是女性,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如何定会合法而符合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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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7 09:52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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