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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黑龙江-齐齐哈尔 06-25 14:38  悬赏 0  发布者:wenwen……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2年借了别人一笔钱,因借款人一直无力偿还,于2007年重新更换了借条,借条上写着利息是2分。现今借款人一直没有偿还,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和其丈夫靠退休金生活,分别是66岁和71岁,有轻微脑梗。其名下有一栋房产,在2008年过户到其女儿名下,现在在银行有贷款。
请问:1,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2,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借款利息可否按照借条上的2分利息执行?可否按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如不能,利息该怎么计算?
      4,可否申请法院扣债务人的退休金偿还债务?
      5,可否申请扣押其女的房产,要求其偿还债务?
    
希望律师能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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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5 18:11
1、可以。2、看借条怎么写的,一般没有还款期限的,不会。3、按2分利息,不能刘滚利的。据实计算。4、退休金一般不好扣,因为数额只能作为生活费用了。5、你发现过户时间是什么时候?他们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不过你发现很久了的话,就过失效了。否则可以主张其过户行为无效,依法申请执行其房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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