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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2月7号在书店应聘上班,口头约定试用期是3天,月工资是1600加提成

四川-成都 04-03 19: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请问我2月7号在书店应聘上班,口头约定试用期是3天,月工资是1600加提成,一个月有3天假,书店没喊我签合同,中途休了2天,上到2月28日下午,老板突然辞退了我,也没说理由,1、请问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2月份只月28天。2、这属于违法辞退吗,3、我可以要求补偿金还是赔偿金,4、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可以要加班费吗。望各位律师能帮我耐心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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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03 19:17
工资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理由,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追问:

王律师您好!谢谢你百忙之中的回复,请问违法解除对事实劳动关系适用吗,月工资1600÷28还是30天,2天休假算不算工资

回复时间: 2017-04-03 19:31
可以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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