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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提出赔偿

上海-杨浦区 07-01 19:51  悬赏 5  发布者:我是学雨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做营业员,在专卖店做一休一,公司业务员说把我借给别的店做特卖,说好等特卖结束回原来的店,但我现在特卖结束,公司要我不要回原来的店,给了我一个很远的店要我去上班,业务员和我说你和我的店没有关系不要来问我叫我问公司,这个业务员给我感觉到我有用时需要你,你做好了就把你当皮球踢。公司是不是有点欺骗性质,是否想让我自动提出辞职,这样就不用赔偿了,我从2010年8月5日到公司上班到合同2013年6月30日止,如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我能获得多少赔偿?
问题补充:
我在特卖中旬时公司让我签了一张调离岗位的单子,我问公司为什么签,公司说这是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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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2 09:04
公司是有欺骗性质。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7-02 09:20
你好,可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7-02 09:41
不要签字。
回复时间: 2012-07-02 11:33
可去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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