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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标的”不明确

湖南-长沙 07-16 13:27  悬赏 25  发布者:fanli-……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9年我被新华人寿业务员误导买了三份人寿保险,一份每年交1万元,交三年。2份每年交1万元,交五年。业务员当时说好,交满期以后,想用钱随时可以取,有红利还有利息。结果交三年的,今年我去取,只能给我28350元,连本带利损失3千多。我找到投诉科,她才把藏在保单后面的“标的”告知我,保单是用双面交贴在说明书上,一般都不会发现。而且双方签字的合同书我都有,这是业务员搞得骗术。
       
                长沙市芙蓉区   梵历历    
                     2012.7.16
问题补充:
更正:     双方签的合同书我 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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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3 09:08
你们合同上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12-07-16 15:16
需要审查合同,建议就近当面咨询律师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12-07-17 16:42
可以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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