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仲裁起诉书如何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找齐哪些条件?

四川-成都 08-03 10:40  悬赏 0  发布者:农民工WQ 给我留言  回答:(6)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来此想寻求法律援助,望各位施以援手尽可能详细的解答。不甚感激!"我于5月24日进入 xx鞋厂上班,进厂时厂方没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协议,也没有买社保。上班时间不统一,一般12个小时,赶货期间12小时以上,没有一天8小时正常上班,超出8小时算加班薪资另计一说。薪资待遇月薪制1900保底+全勤+奖金。我于7月25日上班时,手指被机器压伤进医院急诊。医生诊断并开出证明:热压伤,需休息12天定期换药等.我找到厂方要求12天算工伤带薪休假并在治疗结束后报销医药费。厂方说12天算请假,医药费自己要承担一部分。并且原本厂方规定每月20号发放员工工资,而我由于请假12天就要延后12天才能领工资。”
请各位帮忙1:休息这12天可以算工伤带薪休假吗?2:治疗结束后厂方是否有义务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3:对于这件事我还享有哪些合法权益?4:如果我就上述事件以及自上班以来的情况提出辞职,我该享有哪些权益以及赔偿?5:我要上诉劳动仲裁的话应该怎样写,怎样要求(详尽)?请各位在解答时附上法律条款谢谢各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3 10:48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追问: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我是小伤并不影响以后的劳动力。

回复时间: 2012-08-03 10:49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和支付双倍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追问:

4:如果我就上述事件以及自上班以来的情况提出辞职,我该享有哪些权益以及赔偿?5:我要上诉劳动仲裁的话应该怎样写,怎样要求(详尽)?

回答:

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

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2-08-03 10:50
你好,属于工伤。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赔偿的前提。单位要支付所有费用。包括工资、医疗费等,如果出院后被鉴定为伤残,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10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10级伤残6个月。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03 11:02
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8-03 11:06
你好,可以找律师帮助,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回复时间: 2012-08-03 11:36
委托律师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33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68
辽宁 大连
人气:1137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92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7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