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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问题

北京 04-28 09:20  悬赏 0  发布者:518518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公司由于以前的外聘经理将空白合同加盖公章后发给了各地区代理,致使出现冒充我公司产品出现了许多经济纠纷。现我公司欲摆脱此纠纷,决定成立一个新公司(公司名变、法人变)收购或由于债务抵偿原公司。请问这样做是否能摆脱这类经济纠纷?如果这样做不可以,请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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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8 09:29
这样做恐怕起不到作用,因为在这之前订立的合同仍然有效,别人也可以主张债务抵偿的。
回复时间: 2010-04-28 09:55
这样肯定不行,建议找律师咨询,公开的违法支招,估计没有人会给你出的。QQ860554149
回复时间: 2010-04-28 10:13
为稳妥起见,建议当面详细咨询,避免信息不全造成误导,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回复时间: 2010-04-28 10:34
你这样变更名称是起不到作用的,因为通过工商部门还是一样可以查到你们以前的资料,出现了纠纷,你们一样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28 10:53
原先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回复时间: 2010-04-28 13:42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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