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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试用期过了却不签并且要求延长试用期,并且降低工资标准且没有福利,是否合法?

江苏-连云港 04-29 22:04  悬赏 25  发布者:珈瑶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09年的毕业生,2010年1月进入一家私企,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可现在四个月过去了,说要给我延长试用期,进入什么见习观察期,并且工资降到500,要不就自动离职。公司在4月28日哄骗我签了一份实习协议,说是为了帮我转正,并且说将其中派我去其他单位学习的一个月不算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从2月算起,到4月30日满。本来我觉得都是转正不在乎那一个月,可我刚签完协议的第二天,就跟我说延长试用期。也就是前面所说的500元,并且什么补贴保险都没有。这样,我不可能答应,我叫公司按程序要么给我转正,要么辞退我,给我经济补偿,可公司不愿意,请问我是否能要求进行赔偿,如何维权?另外,那份协议我签的日期是4月28日,并且协议中说的也不是500,请问那个协议是否无效,协议一式两份,可他们却没有给我。而且,我从一月份来至今,没有签任何的书面协议。谢谢!恳求为涉世未深的大学生讨回公道!!!
问题补充:
我想请问,我后来被哄骗签的协议有效么,协议缩短了我实际工作的时间,而且虽然说有延长见习期,但是待遇也不是现在说的500,而且协议一式两份,根本没给我,我签的日期是昨天,4月28日。如何我维权,他们会不会拿这协议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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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9 22:23
劳动合同中只能约定实习期,而且实习期的长短法律是有严格限制的,它与合同期限有关。没有书面协议没关系,只要能证明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就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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