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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工补偿问题

广东-深圳 08-24 07:45  悬赏 0  发布者:马小天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在一家深圳私营小公司上班6年,此公司管理不善,造成连续几年亏损,公司是两个老板合资的,2012年两个老板决定分家,亏损的公司将被注销(注销中),我被安排的其中一个老板新的公司(此公司还没有注册),但是这个新公司将要搬迁到东莞,我决定不想去东莞,请问能否得到补偿,是新公司补偿,还是正在注销的公司补偿,另外,我们所在的公司两年前签过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也只是一年,之后再没有签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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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4 18:02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8-24 07:54
您好,
1、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一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2、你做了六年被安排到新公司,新公司又要搬迁到东莞,你选择不跟去的话可以要求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懂如何操作,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仲裁。
追问:

请问我是向新公司老板要求补偿,还是之前的公司?我是2009年签的合同,有效期是一年,那说明2010年和2012年都要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吗?谢谢!

回答:

最好问以前的公司和现在的公司要求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你自己算吧。2011年的和今年的!

回复时间: 2012-08-24 10:17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有补偿金。

如需帮助,QQ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8-24 12:09
可以向原公司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8-24 12:19
新公司应给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8-24 14:53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8-24 19:11
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2-08-24 20:23
用人单位跨市搬迁的,员工不同意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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