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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 08-24 22:26  悬赏 0  发布者:indest……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去年与一挪威企业在香港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华东地区的客户经理,工作地点在上海。我于7月底申请离职,并于7月31号上交了公司所有物件。现在公司扣着我7月份的报销费用5000左右一直不给,理由是我在交接电脑时,把电脑里的文件删除了。
请问,此种情况,公司有理由拒不报销吗?如果公司硬要拿电脑里文件说事,我应该如何办最好?我可以在上海申请劳动仲裁吗?我认为公司这样做太欺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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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4 23:04
公司应当支付报销费用。
回复时间: 2012-08-25 09:19
你好,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

梁律师您好,
谢谢您的回复。
但如果公司非要拿电脑里文件说事,我是否可以在上海的劳动仲裁申请立案?公司经理说因为我是与香港公司签的合同,所以如果要仲裁,我必须去香港劳动仲裁局,我查看中国劳动法,有规定可在劳动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上海劳动仲裁是有义务受理的是吧?
电脑里的文件在回收站里应该都有,可以很容易的恢复。当然也可能他们自己后来删了回收站,应为在签收电脑时,他们根本没检查也没提此事。而且当时还签署了份协议,公司会在收到所有物品后,于8月17日前结清我所有工资和报销费用。
以上为具体情况,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可以拿回报销费用的吧?
谢谢!

回复时间: 2012-08-25 18:24
公司做法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8-25 19:04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8-27 11:46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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