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由于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大额损失,如何赔偿?

天津-武清区 09-01 18:52  悬赏 20  发布者:Illlll……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在一个做汽车零件的厂子上班,干了一个多月,由于个人原因给老板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但是我的工资只有四五千,赔偿数额太大,只能用当月工资+辞职补偿,结果朋友说这种情况好像不用员工全额赔偿?虽然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但还是有点被骗了的感觉,请问我这种赔偿方式合法吗?没有合同。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公司做的零件有一批不良,需要去客户公司修,然后叫我自己去了,公司的要求是面上不允许有划伤,而我干的是夜班,可能是因为有些犯困的原因修活的时候造成了一些带有划伤的零件,可是当时客户公司的人偶尔会来看看(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职位,但我觉得应该是班长质检一类的),看完以后也没说这样的零件不可以用,然后我就没在那么特别注意,结果今天早上快下班的时候他们的一个班长过来跟我说,带有划伤的零件不能用,他们要重新挑一便,结果就挑出了一百四十几个废品。
后来我跟我的领导谈话的时候也说了这种情况,而他说:怎么解决还需要跟客户公司协商,就算一个零件按三百算,也得赔四万多。当时我就傻了,虽然有点过意不去,但这么多钱真的有点困难,所以就主动提出辞职+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但是回家以后朋友给我发来了一条劳动法,里面写着: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有种被坑的感觉...因为他好歹也是个领导,不可能不懂这点劳动法,现在想想他当时是不是在唬我?因为按劳动法来讲我是不需要全额赔偿的,但是他却暗示我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对于不懂法的我来说只有两个选择了,要么全额赔偿,要么辞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山西太原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上海徐汇区
北京海淀区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5526
山西 太原
人气:49941
广西 柳州
人气:70432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63
辽宁 大连
人气:11306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