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李晓航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09-06 17:09  悬赏 0  发布者:fssdx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佛山 回答:(1)
你好,我在一私企任职,但是公司却规定转正签正式合同后,合同期未满离职的:签一年合同期的要扣一个月工资为违约金,签两年合同的扣两个月工资为违约金,以此类推。而且公司还以收取培训费为由,无论公司是否安排有培训,每月都需要在工资里扣300元为培训费,满一年才返还(我个人认为这样实为变相收取押金),第二年还是继续每月累积,满一年再返还,如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除了要扣违约金,积累的这笔培训费也将不能领取。想请问一下律师,公司这样的操作,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6日 17时41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已经违法了劳动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扣的工资。如果你按规定辞职,公司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至于培训费,需要提供特殊的培训才需要支付。如果只是普通的上岗培训的,则无需支付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82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