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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赔偿

上海 09-28 16:45  悬赏 0  发布者:HUANGZ……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是2010年2月23日和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之后,又在2011年2月又签订的第二份,合同要2014年到期。在合同期内,公司在2012年9月26日本人出勤卡收回,并且通知我们去结算工资,并且要求我们签自动离职协议,我们不同意,工资也未发放。就在当天下午,(9月26日)公司又以调离工作岗位的方式,但没有和我们协商,也未提前通知我们要调离工作岗位,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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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8 16:56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28 16:54
首先不要主动签离职。那样的话就无法维护您的利益。
其次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公司无权随意调动您的职位。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发放拖欠的工资。以及调离原岗位
追问:

我原来是在公司担任车间主任一职,公司已经停产,现在公司在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调我去总公司的营销工程部工作,工资也要按照新的岗位执行,我今天给公司管理行政的打电话告诉我们不去,因为工作岗位不适合我们,问他们怎么办。现在就开始推卸,我们考勤卡也收了,调岗函26号给我们的,三天以后就算我们旷工,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帮我们支支招,谢谢!

回答:

细节内容,很难网络说清楚,建议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9-28 16:54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9-28 16:58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9-28 17:55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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