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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对劳动合同有歧义!

 12-23 12:06  悬赏 0  发布者:gaofen……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1)
我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10年,合同应该在2016年9月到期,到期后与单位续订了合同,2017年9月,单位通知我合同到期(也就是说单位与我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我本人在2016年续订合同时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是不是应该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我现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申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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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7年12月23日 13时02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请问您,申请劳动仲裁的手续都需要什么?

评论者:gaofeng022 给我留言
时间:2017-12-23 13:09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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