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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会计 已经提前1个多月申请离职 但公司以我工作未完成不给

黑龙江-哈尔滨 12-25 07:36  悬赏 0  发布者:不知道起什么昵称好 回答:(5)
我是会计 已经提前1个多月申请离职 但公司以我工作未完成不给办交接 我想问我不交接直接走可以吗 因为公司以前是外帐 给我的时候也没有办理交接 不交接会触到法律吗 我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虽然只有我一个会计 钱和章都不在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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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9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25 08:38
你好,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6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2-25 08:39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7-12-25 08:4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7-12-25 10:18
工作交接完成后可以离职。
回复时间: 2017-12-25 10:39
你好,劳动局投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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