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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事项问题!!!合法吗?

黑龙江-齐齐哈尔 10-16 14:17  悬赏 20  发布者:yuany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个体上班,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有“双方约定其它事项”一条,内容如下:
1、社会保险的缴纳: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乙方转正后的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乙方在甲方工作的第一年,甲方为乙方承担50%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随着乙方工作年限的延长,甲方为乙方承担的保险费用也逐年提高。第二年,甲方承担60%。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标准:按本地市政府第年发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最低标准缴纳,高于最低标准缴纳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乙方承担社会保险的方式将采用报销制,即:先由乙方自行全额交纳,然后甲方凭乙方的交款收据,逐月在乙方开支时支付。
2、乙方若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待甲方找到合适的人选并培训上岗后,乙方方得离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因乙方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部分,将由乙方承担。
 我3月16日提出离职并以书面形式上交辞职信。至9月24日又再一次以书面形式辞职,可是最近有急事要22日之前有要离岗。不到30天。而且,和老板协商,即使到30天也不让我走,说要招到合适人选,才放我走。 我想知道这样合法吗? 
    就合同中“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这几条自己约定的事项合法吗?
   如果,我离职,因为有急事不走不行,而且 很远,如果离岗属于擅自离岗单方面违约吗?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和赔偿什么吗?
问题补充:
这种先由劳动者自行交保险,然后报销一个月分配50%打在工资中,这种方式合法吗??  现在也一分都没有为我交社会保险!而且单位,没有工资表,工资明细,而是到每月15日转账到银行卡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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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6 14:44
你们的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是强制性的,不能用合同约定,由于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纳社会保险,其违约在先,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交社会保险,支付全额工资,交按你工作年限每年向你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10-16 14:48
如果您对解答满意,请确认。谢谢!
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张律师。因为地区性的关系我不能聘请您,麻烦您,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想让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金,我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以及什么证明吗? 我现在有一份去年6月14日至今年6月13日过期的合同,而且,今年我们是9月份中才续签的合同,这期间没有合同的工资是双倍吗?
如果您有时间请指点指点我,非常感谢。!!麻烦您了!(我所在的单位不是大企业,就个人开的鞋店,专卖店。!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回复时间: 2012-10-16 14:46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2-10-16 16:15
你好,公司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有具体需要,可以打电话预约或者直接来所面谈,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2-10-17 04:13
你们的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是强制性的,不能用合同约定,由于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纳社会保险,其违约在先,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交社会保险,支付全额工资,交按你工作年限每年向你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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