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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员工续签正式合同,如何赔偿?

广东-深圳 10-17 14:24  悬赏 0  发布者:junnyw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于2008.10.8进入本公司,合同已于2011 10.7到期,但是公司在2011 10/20日只给你们签了一张《合同到期通知书》,并没有正式续签合同给我们。《合同到期通知书》,内容如下:你与公司的劳支合同关系在2011年10月7日终止,公司决定与你续签合同,新的合同期限为2011 10月8日至2014 10月7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有效至2014年10月7日。现我问以下问题:请问这个通知是否法律郊力?如果公司炒本人,有几个月赔偿?如果本人提出辞职的话,我能拿到几个月赔偿?因为公司最近的气氛不好。所以我先了解一下,然后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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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7 17:33
1,若过了合同到期通知期,再通知你们,你们可以拒绝签订,要求赔偿。
2,若公司违法解除你们,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3,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0-17 14:31
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1年补1个月
回复时间: 2012-10-17 14:39
1、如果“合同到期通知书”经过您的签字确认,应该会被认定为已经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无故解雇您,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补2个月
3、如果您本人辞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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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0-17 14:47
一、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强烈建议你尽快申请仲裁,否则部分双倍工资过时效。
二、公司如果违法辞退你,应当赔偿你9个月的工资。
三、你现在需要保存好第一份劳动合同和公司辞退你的通知单。
追问:

一,请教第一点:部分双倍工资过时效?是到什么时间就已过了时效性。
二,为何是9个月?我以为是一年一个月,就是4+1。
三,虽大家都与公司签订了第一份合同,但合同全部交上去,不发给员工。也就是说我手头上没有第一份劳动合同正本。但我当时签完之后,我复印一份自己留底。

回复时间: 2012-10-17 15:22
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回复时间: 2012-10-17 17:33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0-17 20:43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0-17 22:50
1、你的这个问题目前尚存在争议,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公司并未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合同到期通知书》属于要约邀请,并不是要约。
2、此时,如果公司炒了你,要赔偿你9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年半工龄的赔偿金)以及11个月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薪补偿金),也就是共20个月的工资。
3、如果你现在提出辞职,只能获得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4、由于存在争议问题,建议你在采取行动时咨询本律师,将给予你详细解答并提出建议。
回复时间: 2012-10-18 09:33
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但在法定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证据,可争取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补偿,但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形的除外。员工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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