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高强  陆腾达  
已解决问题

咨询经济补偿金问题

 10-23 15:12  悬赏 0  发布者:18673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岳阳 回答:(5)
我是2011年8月10日入职,签订3年合同,现在公司以员工过多,要求裁员,请问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3日 15时55分
这不是法定理由。裁员理由不成立。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释的很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3 15:54
可以拿到。
回复时间: 2012-10-23 15:55
可以拿到补偿金,但请你自己注意一点,不要写辞职报告,在补偿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也不要签任何自愿离职的文件。
回复时间: 2012-10-23 20:34
你可以拿到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24 10:52
完全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重庆 江北
人气:3926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67
湖北 襄阳
人气:44109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19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67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