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竞业协议

江苏-无锡 04-01 08:51  悬赏 0  发布者:cylsma…… 给我留言  回答:(3)
每月支付的标准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前三个月乙方月平均工资额的20%----------公司注册地在深圳,竞业协议里有这么一条,我当时签了,但现在认为此协议无效,我可以不执行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4-01 09:27
不执行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后他以造成损失主张
追问:

我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但深圳要求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为补偿的啊!

回答:

这个违反法律的规定是没有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8-04-01 09:31
不可以不执行的。
追问:

我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但深圳要求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为补偿的啊!

回复时间: 2018-04-01 09:50
单位是否支付相应费用了?
追问:

我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但深圳要求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为补偿的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782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0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36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58
黑龙江 黑河
人气:16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