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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出租合同纠纷

广西 11-16 10:26  悬赏 0  发布者:pym128……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我从一酒店老板签订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期3年,现在还不到半年,现在酒店老板把酒店整栋酒店转让了别人,之前酒店老板是和国税局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酒店老板为了几十万元的转让费,把原本还没有到期的合同让国税局收回,让接收酒店的新老板再和国税局签订新的合同,现在新老板要装修酒店,要我从现在还在营业中的门面搬走,不知道我和酒店老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新老板是否有权让我搬走。不知道有哪条法律我作为依据,因为原和签订合同的老板说他现在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不愿出面和我协商
问题补充:
房屋所有权属于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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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6 11:36
您好,请您详细阐述一下房屋所有权人是谁,原酒店老板对该房屋的权利范围,是否为转租等,详情可致电本律师
追问:

房屋所有权属于国税局,酒店老板属于二手房东

回答: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转租需要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许可,如果国税局书面同意了你和第一家酒店老板的转租,则转租有效,所以这样的情况下,第二家酒店老板无权让你搬走,只有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和您解除合同,鉴于此,建议您还是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2-11-16 13:43
建议拿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有需要,可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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