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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权

广西-南宁 11-17 23:30  悬赏 0  发布者:商务110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一家酒店的收银员,今年的10月20日,我结算酒店一天的经营收入得12万元,便放到酒店的保险柜里,可第二天去上班,店长却说少了一万元,让我自己担责,并下令财务要从我工资中每月扣1000元来补偿?请问这是何道理?保险柜里的钱又不是我偷的?凭什么让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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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7 23:58
酒店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2-11-18 11:50
用人单位适用这种推定原则来归责于你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确实因此扣你工资,你方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11-17 23:42
企业管理不善,责任推定是不妥当的,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回复时间: 2012-11-18 10:12
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酒店的钱少了应当报警查清,不能证明是你拿的就不能扣你的钱
追问:

报警了,警察以酒店为单位报案才处理,员工是不可以的,

回答:

单位不报警查清,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可是酒店不管,已经扣了一个月工资,这还不用承担责任?韩律师事务所在那里呢?

回复时间: 2012-11-18 13:22
酒店不能这样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18 15:03
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2-11-18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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