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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广州 11-18 19:40  悬赏 0  发布者:wsbgf@……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04年7月9日到广州某公司上班,于2005年底左右买的社保,2011年8月重新签合同(为公司内部合同)到2016年,现公司没有什么业务,说放一部份人的假(说只给买社保,不发工资),从2012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问公司要放假通知单,公司却要注明我不去新疆乌鲁木齐上班,才放我的假?我应怎么办?快过年放假,那不是不想我过好年吗。
问题补充:
如果放了两个月假,还要放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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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9 00:06
工资应该按原劳动合同支付,如果遭到拒付就申请仲裁。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1-19 19:38
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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