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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的工资领不到,怎么办呢?

安徽-宣城 11-28 11:40  悬赏 10  发布者:我是魔头87……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在一个专卖店工作了6天,后因皮肤过敏(尚不知是否是店内商品造成的)与另一个同事一起去医院看病,去医院的前一天晚上我打电话跟店长说明了情况,并且说明了要辞职。去医院的第二天我打电话给老板娘说了情况,然后去找老板娘拿工资,老板娘说因为我没有提前告知她辞职的事,并且擅自离开造成店内当天销售损失,拒绝给我工资。老板娘说给我工资可以,但是也要对离开那天造成的店内损失进行赔偿。
虽然只有6天的工作时间,但是那也是我的辛苦钱。我当时离开的前一天跟店长说过了,但是没有跟老板娘说,现在工资领不到,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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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8 11:51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2-11-28 11:56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是在试用期劳动者应提前三日,非试用期应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辞职,如果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辞职的程序存在瑕疵,但是有损害才有赔偿,用人单位有义务对是否有损害,损害大小进行证明,您也有权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回复时间: 2012-11-28 13:08
建议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12-11-28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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