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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份之二倍工资问题

 12-01 13:26  悬赏 0  发布者:被排挤者之吼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1)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用工之日是否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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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1日 13时35分
这个用工之日从劳动合同法施行时起算,不包含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日期。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补偿金的期限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时间,对吗?
评论者:康治斌律师
时间:2012-12-01 13:53
对着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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