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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给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2-11 12:24  悬赏 0  发布者:面对现实DW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9)
无论是员工“自动离职”,还是“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以及用人单位和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主动给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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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2时44分
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具体情况建议你还是和单位协商解决
追问:


如果是法定义务的话,离职的员工多次找公司老板及人事部工作人员,要求公司给员工开据离职证明,公司方无数次拒绝,那么,公司方在员工主动要求开据离职证明时,对公司方拒开证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风险?

回答:

这是公司和员工双方的责任,公司要结算工资、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员工要交接工作,你们双方可以 签署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说明双方应做的事项、无任何劳动纠纷等等,这样就可以让公司接受给你开具离职证明了

追问:

目前,本员工是一名力工,没有与公司存在交接手续的工作,只是有两工装是不是还给公司而已。在这种不需要交接的情况下,公司不给开据离职证明,是否在违背公司自己的“法定义务”?

回答:

如果你的下一份工作无需公司的离职证明,那就没有必要非纠结在离职证明的开具问题上
如果需要离职证明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只要是劳动者,谁都需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风险大,用人单位知道,劳动者也知道。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业面很窄!所以,劳动者急需用人单位开据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说明本劳动者与前一用人单位没有关系了。可以与另外的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了。如果,劳动者都能这么想开的话,就不会出现“劳动纠纷”了, 随用人单位怎么剥削了?您说呢,张律师!!

回答:

劳动者当然要充分地利用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我只是怕你纠结于离职证明的问题上,耽误你继续就业从事下一份工作的时间,出发点还是为你考虑的。

追问:

如果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有过错的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进行贮偿的多的情况下,不去工作,也不妨碍经济收入的欠缺。无论如何,还是要感谢您,能一步一步陪我,把咨询解答完!谢谢您,张律师!!

回答:

不客气的,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1 12:28
自动离职,单位没有义务办理手续
追问:

您说的“自动离职”是指“没有向公司递交辞职报造”的那一种吗?

回答:

不辞而别的

追问:

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和“不辞而别”的员工在法定上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回答:

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此种情况是解除还是开除

追问:

1.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是合法程序制定的,这个“规章制度”有效吗?

2.即便是开除,除名,用人单位不用主动通知这个“不辞而别”的离职员工吗?

回答:

无效,需要通知

追问:

您终于认同了本咨询者的观点。谢谢您,牛律师!我的证据更加确凿了!!!

回复时间: 2012-12-11 13:19
你好,如果你提前和单位申请离职,单位有义务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在七天内完成,否则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由单位来负责。
我的补充: 2012-12-11 13:20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1 13:47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企业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内为劳动者办妥离职手续。
追问:

在这里,想咨询一下:“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1.用人单位不让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无法提供劳动了?

2.用人单位支持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不想提供劳动了?




回答:

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结束原先双方存在的雇佣关系及所要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劳动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的。
你的解释超出了定义范畴,“用人单位不让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无法提供劳动”----该情形属于单位“限制权利”违约。“用人单位支持员工工作的情况下,员工不想提供劳动”-----该情形属于员工“不承担义务”违约。

回复时间: 2012-12-11 14:07
如果是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
追问:

1.如果,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话,用人单位与这个“自动离职”的员工,在法定上,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2.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这个“自动离职”员工,身份上还是属于这个用人单位的职工?对吗?

回复时间: 2012-12-11 14:22
办理离职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追问:

既然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迟迟不给已离职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这个离职员工无法去下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即签定劳动合同),这个阶段给离职员工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2012-12-11 16:12
如果是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
回复时间: 2012-12-11 16:16
有   是法定的义务   离职手续包括 档案  户口  给补偿等事宜 都u需要单位协助办理   这都是法定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2-12-11 19:22
自动离职可以不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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