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孙志军  李晓航  申维丰  陈宇  
已解决问题

这阶段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延续”,还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12-15 12:47  悬赏 0  发布者:面对现实DW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1)
公司与员工签定的第一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在2012年5月25日到期了。公司没有续签合同,员工继续工作,公司继续付工资。直到2012年11月27日,员工被公司“违法解除”。那么,想咨询的问题是:“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这阶段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延续”,还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5日 13时57分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6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补缴社保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李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5 12:49
事实劳动关系
追问:

如果是属于“劳动关系”的话,是不是应当有“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回答:

可以主张6月25日以后的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5 12:49
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6月25日至11月27日,共5个月的双倍工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5 12:49
您好
1 属于没有签合同;
2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 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4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5 12:54
劳动合同延续
追问:

如果是“劳动合同的延续”的话,公司可不可以与员工就签第一次劳动合同就可以了,无论是期限是三年,五年,有了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以后就续“延续”下去?

回复时间: 2012-12-15 13:00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6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补缴社保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5 13:04
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追问:


如果是属于“劳动关系”的话,是不是应当有“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回复时间: 2012-12-15 13:30
申请仲裁,要求6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补缴社保等
回复时间: 2012-12-15 13:32
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也属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5 16:27
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就是存在劳动关系,视为劳动合同继续。
追问:

如果是“劳动合同的延续”的话,公司可不可以与员工就签第一次劳动合同就可以了,无论是期限是三年,五年,有了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以后就继续“延续”下去?

回复时间: 2012-12-15 19:25
属于“劳动合同的延续
追问:


如果是“劳动合同的延续”的话,公司可不可以与员工就签第一次劳动合同就可以了,无论是期限是三年,五年,有了第一次的劳动合同,以后就续“延续”下去?

回答:

可以延续。

追问:

如果无限延续的话,用人单位还能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合同”吗?

回答:

应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合同”

追问:

那么,因为,用人单位签完第一次合同后,法律并没有作出相应的罚则,所以,用人单位会“无限延续”的,我公司就是这样,有的员工作了8年,只签过一次一年期的合同。无固定期是连续签定三次合同的为无,但是,常期就签一次合同是不是让用人单位专了法律的空子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24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82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湖北 武汉
人气:734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