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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

江苏-苏州 12-16 14:12  悬赏 0  发布者:aegu82……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我于2001年底到现在的公司工作,现公司计划明年6月左右搬迁,还在苏州,不过很远,我不打算过去,但是我又不想自己主动提出终止合同,合同快到期了,这两天公司要继续和我签合同,要么签5年,要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告知签什么合同相对而言,对我比较有利,另外到时不过去有得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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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16 14:53
你有权选择签哪种期限合同,无论哪种期限,作为员工都有权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2-16 14:14
1、签5年,既然你不打算在公司长干,不要签那么久的合同了;
2、想个办法让公司辞退你吧,否则公司是不支付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2-16 14:16
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你比较有利
回复时间: 2012-12-16 14:20
您好。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来说,对你有利。
追问:

相对来说,对我有利,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回答:

如果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存在法定的情形,或者与你协议解除,如果是协议解除,你可以提出补偿作为解除条件。只要公司没有与你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按月支付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6 14:22
你好:
    无固定期限对劳动者的保护更有利,可优先考虑。不论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者离职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终止期,这样就限制了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一定权力。
    如果厂房搬迁,造成上班的不便,可认定为客观情况的变化,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终止劳动关系。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单位即将搬迁,可能在劳动合同中对于该事项或者对于具体工作地点进行有约定,你需要提高注意。
追问:

谢谢您,今天我看了合同地点,就笼统为苏州。我让写全为现在的地点,人事说总部要求的,不能改,我发现合同中的注册地址为现在地址,有用吗?急!

回答:

你好:
还是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作地点更合适。

回复时间: 2012-12-16 14:29
无固定期限对劳动者的保护更有利,可优先考虑
回复时间: 2012-12-16 17:42
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进行了约定,你可以拒绝去的,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谢谢您,今天我看了合同地点,就笼统为苏州。我让写全为现在的地点,人事说总部要求的,不能改,我发现合同中的注册地址为现在地址,有用吗?急!

回答:

如果这样的话,一般很难的。

回复时间: 2012-12-16 18:14
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原来的工作地点。
追问:

谢谢您,今天我看了合同地点,就笼统为苏州。我让写全为现在的地点,人事说总部要求的,不能改,我发现合同中的注册地址为现在地址,有用吗?急!

回答:

可以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2-12-16 20:14
回答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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