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离职后,停车证问题。

北京 12-18 13:08  悬赏 0  发布者:712395…… 给我留言  回答:(12)
在某一公司在职期间,办理了停车证,(由个人自费,公司办理)。之后离职,车证未到期。 公司与我协商退证退款,我未同意。之后公司未经我同意私自将我的车证作废。请问此问题如何解决?
(个人为在此公司工作方便,才在公司附近租房,因房租未到期,小区也无停车位可办理,所以只能在原单位写字楼停车,故未同意退证退款。)
问题补充:
多谢各位律师的指导,问题补充如下:个人劳动合同未有车位约定,也无其他书面约定。当时办理车证是由个人付费,公司拿了我的行驶本和驾驶证统一办理的,开具了公司的发票,发票归个人保管以便退款使用。      我的目的不是想让其退款,而是因附近已经没有任何小区或单位可以给我办理停车位了,所以想把车停够车证的期限,我房租到期即搬家。(个人为了更好的给其工作才在这种黄金地带租房,人走茶凉,公司如此对待一个为其服务了多年的老员工实在是缺德。)  公司与我协商退款不成后,就未经我个人同意,也未通知我就私自作废了我的车证。最近我才得知此消息。  请问如何维权才更合适?  (协商估计顶多退款,而不能解决停车问题。)不知道诉讼是否可以达到目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8 16:17
一切以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13
有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你办理车证是以劳动关系存续为前提的,那么你离职后就无权使用车证,单位有权将其作废。
如果办理的车证是独立的,那么你可以继续使用,单位单方将车证作废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15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如果不成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17
——你的证件与你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独立的,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有需要,可以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25
看办理车证时是否要求是公司员工,若无要求可以起诉公司。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41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48
您好!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5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12-18 14:02
需要看你办理停车证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如果停车证的办理是和劳动关系相关联的,则公司要求退证退款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2-12-18 14:10
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18 14:30
按合同的约定,无约定建议协商或者是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12-18 16:43
如果与公司有合同约定,需按照约定办理,具体事宜还需要看你是通过说办理的车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401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