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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性质发生改变,我不续签可以得到赔偿吗?

 12-20 23:15  悬赏 0  发布者:yotaoo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4)
我在一所大学的二级学院做教师,已做了七年,由于从前年开始学校不再招生,导致老师课量随着学生毕业越来越少,明年学校送走最后批学生就会成立自己的公司,学校领导前不久找到我跟我说如果愿意可以直接去公司上班,其实意思就是如果我不接受更换工作性质,在2013年三月的合同就不用签了,但说得好像是他们很好心安置我,反而是我选择的不愿意续签合同一样,我的意愿是一直做老师下去,所以不能接受另派我工作。所以我想问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学校或称公司该不该在我不续签合同时给予补偿?如果有,该怎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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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21日 09时39分
你好,按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变换工作性质及岗位,应当由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所以,你可以拒绝,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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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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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2-21 08:20
这种情况,学校应当给予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半年给半个月计算。
回复时间: 2012-12-21 09:39
你好,如果不续签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给一个月,不满半年给半个月计算。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2-12-21 10:54
你好!如果不续签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2-12-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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