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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能否与两个公司同时建立劳动关系?

北京 11-09 13:24  悬赏 15  发布者:YIGUOX……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两个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统一委托B公司总经理进行日常管理,B公司为了节省用工成本,雇佣S某作为公司HR管理两个公司的人事相关工作。因两个公司的实际管理者为一人,S某错误认为A公司等于B公司。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操作混乱。张某某、王某某分别于2018年1月入职A公司财务部担任出纳和会计工作,入职后两个公司的工作都有涉及,主要活动在A公司,B公司涉及少量工作。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是A公司发放签订的,但是社保和工资的操作却在B公司进行,离职时也开具了B公司的离职证明。今年11月二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B公司未与两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问题1:二人可否认能认定为与B公司是劳务关系?
问题2:二人不可能同时与A、B两公司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二人是否符合建立全日制的多重劳动关系的条件?如何认定?
问题补充:
再次补充,我是B公司方,不是劳动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09 13:59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358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4:14
按合同约定的申请仲裁。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4:59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时间: 2018-11-09 22:48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回复时间: 2018-11-09 13:38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1-09 13:40
您好,如有争议可以先确定劳动关系,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3:54
您好,建议您仲裁处理,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8-11-09 14:01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8-11-09 14:01
你好,一般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8-11-09 20:31
您好,公司无异议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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