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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8月1日签订。试用期三个月。现11月19日。公司今天通知我让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

上海-浦东新区 11-19 21:04  悬赏 0  发布者:Yoko 回答:(5)
劳动合同8月1日签订。试用期三个月。现11月19日。公司今天通知我让我明天不用去上班了。说是我自己辞职。但是我只是上周提了一下明年可能搬家路程较远,搬家后看路程决定也没说要辞职也并未提交辞职申请。现人力以次为借口说公司为了通盘考虑让我不用来了。但是公司并未给我提前通知。我要求补偿,公司说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但是按合同1号就已转正。后又说没有办理转正程序。但是这应该是属于公司问题。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回复说该给的都已给了。但是除了工资并没有给补偿。我现在提前仲裁是否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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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11-19 21:16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9262积分
回复时间: 2018-11-20 06:28
可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8-11-19 21:35
让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否则就继续去上班
回复时间: 2018-11-19 22:52
有权要求赔偿。可以向劳动监查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8-11-20 13:01
没有收到书面解除通知之前,继续到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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