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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保密协议我是否可以与公司签订

 01-09 13:43  悬赏 0  发布者:李丽艳01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武清区 回答:(7)
我在一家家电销售公司做人力资源专员工作,三个月后公司给我办理转正手续的时候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规定了(1)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2) 保密协议我应履行的义务;(3)保密协议的期限;(4)我的违约责任。 
但是没有支付我相应的保密费用。请问这样的协议我是否可以与公司签订。如果支付我响应的费用之后可以与其签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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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贺宁律师
  • 电话:18663757135
  • 554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3时52分
如果在不影响你转正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如果影响到了你的转正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是你属于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且公司要向你支付竞业补偿金,如果没有支付或者声称已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并未实际发放。即使签订了保密协议,因公司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故你也可以不必遵守保密协议。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44
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47
答:不支付保密费用,合同不生效,不受合同约束;签订合同,合同成立,但是,没有生效。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48
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是两个概念。约定你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从事竞争行业工作属竞业禁止约定,需要支付禁止期补偿。但在职或离职期间保密义务不需要向你支付费用,甚至是不签协议你都应当遵守的。因此企业有权在不给你任何费用情况下要求你签署保密协议,但违约违约金欠妥,约定损害赔偿金更恰当
我的补充: 2013-01-09 13:54
就单位是否有权与劳动者签署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不知为何就这个问题会有很多律师给出了相反意见。你可以看下劳动合同法,有相关明确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49
不合理的,你有权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51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
回复时间: 2013-01-09 13:58
你好:
   保密是员工的法定职责,即使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有保密的义务,单位只不过是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了你的保密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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