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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不定合同、骗社保的行为

 06-18 20:19  悬赏 20  发布者:初出茅庐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1)
本人的姐姐在广东一间私企外贸公司工作,自试用期到转正后,该公司都没有定合同,而且没有买保险。该公司的老板借把买保险的钱放到公司的账上,公司是大家的,以后分给公司成员期权。请问这样的行为,假如去哪里举报,举报的后果是怎样?员工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和权益?劳动部门可以给该企业什么制裁?
问题补充:
该企业的老板给出以下理由:为什么不定合同,不购买社保?请问这样的解释合法吗?是否可以接受?假如不能,为什么?
1、我们公司会在在转正一年时间自动安排社保;
2、我们现在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创业关系,我们每一位老伙伴都会有公司的期权和股份,***的股份价值现在都不少了。我们希望我们的伙伴不要一辈子打工,要早日成为拥有资产的财务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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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18日 20时26分
1、关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局举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2倍工资。
2、关于没有购买社保——可以向社保局举报,要求补买社保(自进入公司之日起),社保局可以进行罚款。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李律师不但回答的很专业而且也很及时 同时也很热心  O(∩_∩)O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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