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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补偿标准合理吗?

湖南-郴州 01-25 14:12  悬赏 25  发布者:hanury……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2010年8月底进入单位工作,于2012年10月30日提了辞职,但由于补尝问题没达成一致,一直没办理相关辞职手续。按招聘合同所说的,工资应该为1000元每月,但是前期去了几个月,只发2500元,后期每月也只发了800元,于是咱们问还有200呢?最开始解释说是绩效工资要到后期才发;过了不久再问,说是买保险了,没得发;过了不久再问,说是没得发了,说发了800算不错了。一直都说会改善,但却一直都没有动静,合同一直到我辞职的那天也不见签,保险也没有给咱们买,现在我辞职,他们也只愿意补尝6000元,还不够买两年保险的,这样的补尝合理吗??注:2011年7月1日起咱这的最低工资为840元/月,2012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为920元/月。(你们能帮着初算一下,合理的补尝是多少吗?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希望能协商是最好的,尽量不去执法部门投诉,仲裁。谢谢!)
招聘公告如下: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06 10:38:2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原则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
二、公开招聘方式
实行合同聘用制(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1000元)。聘用期满,招聘单位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可续聘。
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庄,身体无残疾;2、具有资兴市籍居民户口的男性或父母、配偶户籍在本市的;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4、年龄在28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8米以上;5、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6、具有不符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7月5日下午5时30分止。
2、报名地点:********。
3、报名人员须准备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费200元/人。
五、公开招聘录用方式
1、公开招聘录用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实行淘汰制。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3000米长跑等(具体项目另行通知)。
3、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达标者才能参与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法律知识包括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常识;综合知识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4、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能测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7、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并对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试用三个月认定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33*****(李办)  33******(陈办)手机:139****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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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5 14:27
您好!补偿属于政策性问题,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1-25 15:42
可以要求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按招聘公告承诺的工资标准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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