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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浙江-温州 01-26 09:11  悬赏 50  发布者:dairui…… 给我留言  回答:(31)
我在10年9月1号来这家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公司在深圳,工作地点在温州。目前公司总共5个人在温州。12年9月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1年合同。今年1月14号的时候公司说减员。要解除我和另一个同事的合同,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    1 请问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工作时间是2年又5个月,除赔偿金外是否需要额外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2 公司10年9月份到11年9月份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3 如果我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等。    我想要具体的每一个问题在劳动法的第几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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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46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以此类推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26 10:13
要支付5个月工资(以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缴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自然是要补缴的。你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工作的地点温州,不必到深圳。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26
1 可以要求公司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要求补交社保
3、不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29
仔细分析你的案情,结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提供法律意见如下:

一、你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5个月个人工资。但是不能另行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离职代通知金。
本案中单位在2012年9月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肯定是对你的工作能力和既往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认可的,现在不能说裁员就裁员,其如果主张是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一条,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单倍经济补偿金及补偿金的计算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职待通知金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解除合同但又不能依法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应支付的费用,因此不适用于本案,因为本案单位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直接适用双倍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给你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你在温州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避免差旅费损失和深圳地方司法保护。
你在温州工作,可以认定你们的合同履行地是温州,你们依法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温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去来回奔波和避免深圳劳动仲裁委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有问题,欢迎追问。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17
1 可以要求公司可以要求补交保险,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 计算基数是最近12个月工资平均数,
3 可以在温州仲裁,
4 具体参考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与调解法。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19
1、应该;
2、应该补交;
3、可以在工作地点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39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以此类推计算。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年关将近,祝你维权成功。建议及时请求劳动局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46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1-26 09:48
1,请问赔偿金是怎么算的。工作时间是2年又5个月,除赔偿金外是否需要额外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既然你工作2年又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半月工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5个月工资。
至于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给你,那么要看单位是否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你了,如果提前30日通知了你那么就不存在代通知金了,因为已经提前通知过。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那么单位除了5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我的补充: 2013-01-26 09:50
2,公司10年9月份到11年9月份没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
可以,是你的权利。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我的补充: 2013-01-26 09:52
3,如果我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等。
根据劳动保护的原则,你不需要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只需要在温州就可以了,因为温州是实际工作地,对于你与单位的劳动纠纷有管辖权。
当然如果你一定要到深圳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嫌麻烦的话,那么相关差旅费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属于你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应当赔偿。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社保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3-01-26 10:02
4, 我想要具体的每一个问题在劳动法的第几条里。
(1)关于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关于代通知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保险。
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于五个险种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内容,篇幅较长,这里就不粘贴了,你百度一下就可以看到。
我的补充: 2013-01-26 10:05
(4)关于你可以在温州申请劳动仲裁,而不必去深圳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温州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温州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直接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1-26 09:55
一、你说的赔偿金,应为补偿金,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二、本案中,你可以依法得到补偿金,又可以得到赔偿金。补偿金的的标准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补偿年限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半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故你可以得到的补偿金的标准为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金,据本案情形你有权依法获得,标准为补偿金的二倍以下。你最高可以得到两倍。这样,赔偿金的最高标准为五个月的工资。
四、公司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未交的,当然有权要求公司补交。
五、若你去深圳申请仲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差旅费,可以与公司协商。
六、由于你与单位尚在合同有效期内,你也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本律师电话:15237105198   QQ;526519478 专业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 2013-01-26 10:27
可以要求;可以要求补交;可以在温州处理;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26 10:41
你好,三楼回答的很全面,可以在温州委托一个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1-26 10:54
1,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
3,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14
你好,可以仲裁。一个是经济补偿金,一个是三金。38至42条。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45
1、单位裁减人员,如果程序、审批都合法,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算,你工作2年又5个月,应付2个半月的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单位未提前30天告知你,应多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40.41.46.47条
2、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交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57,58条。
3、你第三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1-26 13:48
1、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既然你工作2年又5个月,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是2个半月工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是5个月工资。
至于代通知金是否要支付给你,那么要看单位是否对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通知你了,如果提前30日通知了你那么就不存在代通知金了,因为已经提前通知过。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那么单位除了5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还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温州是合同履行地,所以温州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直接向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4、如果去深圳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公司不需要承担路费和开销
回复时间: 2013-01-26 14:19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不得与你解除,你首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温州申请仲裁也可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申请,要求承担路费等没有依据;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可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如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公司系违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第47和87条计算,此案中不符合要求待通知金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3-01-26 16:06
1、合法减员没有赔偿金;2、可以要求补缴社保;3、公司不报销费用,你应该在离你较近的“深圳、或者温州”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26 17:45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月工资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应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关于代通知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社保的问题。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四、关于仲裁申请地的问题。根据劳动者保护原则,你可以直接在温州当地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因为温州是您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故对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3-01-26 19:36
说说容易,实际操作就麻烦多了。
希望你认真学习下面北京西城张婷婷律师的相关内容活学活用。
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3-01-26 20:01
1,赔偿金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应当支付五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不给上保险,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能补缴的补缴,不能补缴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路费开销。
回复时间: 2013-01-26 21:19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拖欠社保费的应当补缴。
回复时间: 2013-01-27 01:52
1、经济补偿金是四十七条规定。
2、双倍赔偿金是八十七条规定。
回复时间: 2013-01-27 09:56
你好,签定两次固定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解除支付双倍经济赔偿。要求补交,你可以在工作地即温州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27 10:01
您好!
请问您还想继续在公司工作吗?
回复时间: 2013-01-27 11:58
已经电话回复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1-27 15:40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1-27 22:29
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此类推计算;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养老保险;你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1-27 23:5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1-28 09:03
你好!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工作,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1-28 13:25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
2要求补交社保3、不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1-30 16:10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现分项回复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这样做,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关于养老保险问题。《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第八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因此,你所在单位应当自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你办理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关于仲裁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你所在的公司在深圳,但你的实际工作地点在温州,及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温州。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你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温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公司所在地即深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到深圳申请仲裁,交通费一般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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