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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几年经历,老板这样对我合法吗?

北京-西城区 02-01 14:20  悬赏 10  发布者:wuseyu……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工作经历
1、合同情况
我于2007年11月28日来到北京鸿腾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试用期两个月后于2008年1月28日签的正式合同。于2010年1月28日签的第二期合同,在此同时该公司法人岳忠东要求跟我一个合同期的一个同事程岩写一个同意签固定期合同的纸条,不然不给签合同,我跟程岩无奈,不过当时我们也想本身我们也不够资格签无固定期的合同只好同意写了。在2012年1月28日本身该签无固定期,但是岳忠东本人说不行,结果就续签了一年的合同。
2、工作情况
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公司要求我们工程部两名电工必须在公司留宿(其实就是变相免费加班)有紧急情况也要处理。因为最近一年多我的家属来京,我租房在外面住好照顾家人,不能时常在单位留宿,就这样引起了岳忠东对我的不满,就想找理由辞我,我有跟他谈话的一段录音可以证明,录音中他说晚上是值班白天是上班,我自己倒也不明白这值班跟上班的区别是什么?在这些年中我晚上经常会去趟超市或者办点私事,如果被他碰到就会责备我!
在这单位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我跟另一名同事一起上班(但是有时候我同事辞职就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我自己上班了),到了周末我俩各值一天。在这几年中,我的上班时间几乎就是二十四小时,但是算工资报考勤的时候也只算周一到周五8:30到17:30的考勤,其他时间就是白干的!最近公司想办法逼我让我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就不补偿我了。我五年工作的中从没迟到早退,多付出那么多没出现过工作失误居然这样对待我让我忍无可忍。
所以最近我认真学习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发现我的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但是我有些东西也不是太明白。
二、工资经历
1、工资情况
2007年11月28日到2008年1月27日,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
2008年1月28日到2010年1月27日,工资为1400元,他们发现我电脑维修的好,之后帮公司维护电脑多加了每月100元的工资,合1500;
2010年1月28到2012年1月27日签的工资为1700元,在2011年3月份,由于物价上涨的厉害,这点工资经常入不敷出,所以我们集体要求工资涨工资,不然要集体罢工,这时候我们所有人都涨了工资,这时候我的工资是2300元。之后我们公司员工签的合同就是合同写的工资跟实际工资就不一致了,综合工资跟基本工资是不一样的。
2012年1月28日到2012年1月27日综合工资是2500元扣除保险之后不到2300元,2010年之前是没上保险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情况
我们单位所有的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是按北京最低工资支付,当时我们公司同事都提出过异议,他说闵娟说了这样也行(听说他配偶在东城人保局任科长),因为我们不懂,他的夫人又是这方面专家,我们也不好反驳什么。他是想尽办法榨取职工劳动剩余价值,只是我有疑惑,像我们公司很多人平常工资很高有五六千的,如果按照这个算,过节加班的工资还没平常挣的多,这样怎么能体现法定的三倍工资呢?本身谁都不想大过节的去上班,由于工资需要没办法的事情,我有这方面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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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1 14:41
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双方第三次签订时,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我在签第二期的时候,他让我写的一个纸条,在签第三期合同的时候还有效吗?还有就是合同履行了以后公司集体涨了工资,这个可以算在工资基数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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