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年遇春  陆腾达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过了期才收到解除通知,算不算违反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东城区 02-03 23:43  悬赏 0  发布者:dengl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2008年来这家公司工作至今,签了两次合同,第二次的应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但是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不在续签,而是今年的1月6日发给我一张合同终止/解除协议,我觉得协议的补偿金额不对,而且说法成了公司同意我离职给完补偿后我不得再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事否则追究6000元违约金,这不合理吧?公司又在1月25日往我家里寄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盖章的,请问这属不属于违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是应当支付我赔偿金?还是补偿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3 23:44
属于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2-04 06:57
你好,你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2-04 08:0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2-04 08:21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2-04 09:17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止。

您好,如果公司无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2-04 11:06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已经未签订书面合同双倍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2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49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9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59
山东 菏泽
人气:208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