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高校辞职不放,法律咨询

 07-17 11:51  悬赏 0  发布者:happy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1)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个省属高校在编教师,今年3月3号向学院提出辞职,当时辞职理由是夫妻两地分居,这个时间我爱人工作回到跟我一个城市,现在学院领导以我不诚实,欺骗他为理由不签字,学校人事合同上是第一次协商不一致,6个月后再提辞职,无理由放,可能最后我要走劳动仲裁,那么问题来了,我的第一份辞职报到是涉嫌造假吗?仲裁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1时59分
这不涉嫌造假,选择工作,选择是否离职是个人的选择,只不过您与校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规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呢?
追问:

现在就是我领导抓着我故意拿两地分居这个理由欺骗他,这个说我不诚实,不给我签字,故意刁难,我们合同里没有提赔偿多少钱,这个也是感觉合同不完整,但是人事处我已经咨询过了该赔偿违约金2万,退回部分安家费,还有一个感觉是他们自己规定的叫做补偿服务费,每少服务一年,赔偿1万。还有,劳动仲裁的话到底是根据我的合同来,还是按照劳动法及省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仲裁不执行,故意拖着怎么办?谢谢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广东梅州
天津河西区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08393
山东 东营
人气:2514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06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17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84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