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牟金海  北京孟宪辉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否该支付工资给小偷?

江苏-镇江 03-05 09:24  悬赏 0  发布者:skying……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几年前注册了一家防水材料销售及工程公司,既销售防水材料又负责防水工程施工,公司规模不大,聘请的工人在4——5人左右,忙的时候会请一些临时工来帮忙,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一般都是月结或者按工程量结(做完某几个防水工程就把这两个工程的工资结给他们)。去年夏天的时候,有两个工人合伙在公司偷窃防水材料并私自商谈工程业务进行施工,后因所做工程质量不过关,房主找到我公司要求工程返工被我们发现,事后我们估算了损失的材料费、工程返工的误工费,和他们当时应结的工资进行了抵消,并开除了他们,之后再也没有请他们做任何劳务。现在已半年过去,我们突然收到当地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的函件,当时盗窃的工人以拖欠工人工资为由多我们进行了起诉,投诉我们欠他们工资11000元,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信件中要求我们做相关的答辩和证据提供,并已定下开庭日期,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5 09:27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05 09:28
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05 09:28
一码归一码,如果对方有盗窃行为,你可以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他的劳动工资你是不能拖欠的
追问:

我想再请问一下,因为当时的偷窃行为已过去半年多,当时我们也没有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让他们赔偿公司损失的钱,所以才对他们的应付工资进行了抵消,所以也没有留下证据,现在再起诉他们偷窃是否已经过了时效? 若此事我们私下找他们协商处理好,能不能到相关部门撤诉?

回复时间: 2013-03-05 11:11
1、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长短,都应签订合约,对公司对劳动者都是保护。你因工作需要招的临工可以按项目周期签订合同,不签合同往往会让对方钻空子。所以你为避免承担“未签合同双倍赔偿”的责任,你必须收集该两人确实是临时工的证据,否则就得承担责任。
2、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实际劳动,其报酬必须按时支付。如果对方犯错,必须留下书面证据,你可以按企业规定或国家法规进行处理或处罚,否则你就构成拖欠工资。
3、员工盗窃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事情本身不属于劳动关系纠纷,你要追究盗窃一事也是可以的,但必须向人民法院另案起诉他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74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00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