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年遇春  朱建宇  李仁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后解除(个人)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山东-威海 03-06 10:18  悬赏 10  发布者:buding…… 给我留言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理》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条在经济补偿方面只明确了“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的支付。且从此句看出,原工作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是可以合并到新用人单位一并支付。
 
但如果原用人单位之前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劳动者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后因工作不称职与新单位发生纠纷被新单位辞退,请问原单位的经济补偿是否还需要支付?如需支付应由原单位支付还是新单位支付?
问题补充:
原单位与现单位有合同约定。现单位有义务全部接受原单位现有务工人员,员工收入不低于原单位水平,实现平稳过渡。合同期内不得无故辞退该部分员工。请问这样的情况补偿金是需要原单位支付还是后来的单位支付呢?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还是连带责任?
 如果此人口头曾提出不干了 这样的情况呢?谢谢您的耐心回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21
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追问:

请问是需要原单位支付还是后来的单位支付呢?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还是连带责任?
如果此人口头曾提出不干了 这样的情况呢?谢谢您的耐心回答。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21
你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请问是需要原单位支付还是后来的单位支付呢?还是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还是连带责任?
如果此人口头曾提出不干了 这样的情况呢?谢谢您的耐心回答。

回复时间: 2013-03-06 18:55
原单位未支付应由新单位支付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上海杨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78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14
广西 柳州
人气:7042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